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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 · 典 故
民 俗 文 化 · 典 故 第 142 篇

“上灯”仪式

民俗 文化典故

典 故 全 文

  鞭炮响起、狮鼓响起,村民从四面八方涌到“灯堂”,用香烛衣食告祭先人和神祗,随后大宴亲友。这是广州从化鳌头镇小坑村的春节传统“上灯”仪式。据称这一风俗是元代流传至今的。   从化流溪河两岸许多乡村还流传这种礼俗。从年初七准备,大年十一举行仪式,以小坑村等最隆重而颇有特色。小坑2000多人,每过大年,外地亲戚包括嫁出去的女儿大都赶回家来。大年十一下午约4时,村里便传出喧天的锣鼓、鞭炮声,这是舞狮“接灯”。舞狮人家老少一齐出动,跟着狮子、抬着鸡鹅烧肉、挑着衣服鞋帽、举着鞭炮香烛等,浩浩荡荡赶到年初七以后就用竹棚搭好的“灯堂”前,插上香、烛,摆上祭品,点燃灯堂上悬挂的大灯笼,告祭先人。大灯笼直到正月十五方才取下用火焚化,称为“取灯”,来年再挂新的。   小坑村族谱上载着他们是元代一位将领的后裔,先祖1306年就南来从化定居了。许多有“上灯”风俗的村都认为是南雄珠矶巷下来的,与南宋末大移民有上灯,就是“添丁”的意思,因“灯”与“丁”谐音,以往生了男孩后第一个元宵节,要到祠堂或社坛挂一个灯笼。这些村落的祠堂,早的建于元明,最晚也是清末,风俗至少沿习百多年了。据民俗学家考究,认为与广州城旧俗“上灯”“摆满月酒”相近,但广州近年这些风俗越来越淡化,“上灯”更是几乎销声匿迹了。   上灯后在家里也挂一个灯笼,由家中男子挂。现在,随着生活水平提高,妇女也可以挂灯笼“上灯”了,而且不局限于添丁,只要家有喜事,盖新房、买汽车、开工厂、结婚等都可。上灯的灯笼都是当地特制的。用竹篾扎架、彩纸作面,可点香烛、油灯,也可安放电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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